邢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备案主体是:个人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邢台市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处级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2004年1月正式挂牌运行,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邢台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信息网络科)、公积金归集管理科、公积金贷款管理科、会计核算科、法规检查科五个科室,按规定设有总支部委员会。
市区设有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中心、市直管理部(行政许可服务科)、襄都区管理部、信都区管理部、任泽区管理部、南和区管理部5个管理部;
14个县市分别设有沙河市、内丘县、广宗县、平乡县、巨鹿县、南宫市、威县、清河县、临西县、临城县、宁晋县、新河县、柏乡县、隆尧县管理部。
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中心按有关政策独立运行。
市直管理部(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在市中心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市直部门(含邢东新区)住房公积金业务;襄都区管理部负责在市中心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襄都区和高开区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其他管理部在市中心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管理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