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的备案主体是:个人
赤峰市人民政府,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
赤峰市人民政府设有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教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建设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办公室、劳动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卫生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局、畜牧局、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林业局、水利局、技术监督局、土地管理局、物价局、轻化纺工业局、冶金机械工业局、乡镇企业局、粮食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等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