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协会的备案主体是:个人
陕西省律师协会属社会团体法人,是全省律师的自律性组织,承担着全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以及《陕西省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协会职责。
陕西省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陕西省律师代表大会。按照章程陕西省律师协会每四年举行一次陕西省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名誉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
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