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故居的备案主体是:事业单位,备案人为: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备案号为:沪ICP备18023873号-1
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作为人物类纪念馆,根据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关于博物馆的职能定位和本馆业务情况,广泛开展征集收藏、展示教育、科学研究等业务活动。本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做好不可移动文物故居建筑和馆藏文物的保护工作,开展孙中山宋庆龄相关文物资料的征集和保管,并充分利用馆藏资源,举办展览,策划内容丰富的社会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伟人思想与革命实践的研究,弘扬和传播伟人的思想和精神,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好纪念馆特有的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和社会教育的作用。